盐城工学院
   更新时间:2008年6月21日   浏览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江苏省和相关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

学校代码:10305(国标)

校  址:迎宾大道校区在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大道9号,邮编:224051。

希望大道校区在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盐城工学院新校区。

第五条  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所属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专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301。

第六条  盐城工学院博雅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2年开始招生,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871。

第七条 为适应教育国际化,拓展办学渠道,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盐城工学院积极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招生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701。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特征分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2B4C1合格”(即2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信息技术等级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一门选测科目选择要求见招生计划表,对另一门选测科目选择不作要求。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

第九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三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三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特征分达到江苏省本科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信息技术等级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选测科目选择不作要求。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 )

第十条  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以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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